大連石化公司2025年移動式VOCs治理服務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連石化公司2025年移動式VOCs治理服務項目已由中國石油大連石化公司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中國石油大連石化公司,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大連石化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大連石化公司2025年移動式VOCs治理服務項目進行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大連石化公司2025年移動式VOCs治理服務項目。
2.2報價方式:移動式VOCs治理部分為框架式服務,報固定單價,每套移動式VOCs治理運維設施配合蒸罐或油氣回收裝置運行一天(24小時)的費用,不足一天按照一天計算(含6%增值稅、運費、保險費、安裝拆除、運行(人工、材料)等其他全部費用),按照服務單價及實際運行天數進行結算。
注:招標方提供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運行需要的水、電、汽、風等公用工程消耗。
2.3最高投標限價:移動式VOCs治理部分,每套移動式VOCs治理運維撬塊(含運行和備用設施)進行最高限價,每套每天的使用費用不超過1.5萬元(含6%增值稅、運費、保險費、安裝拆除、運行(人工、材料)等其他全部費用)。預估合同總金額:不超過240萬元(含稅)。
2.4招標范圍: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規定,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應及時收集處理,確保滿足標準要求。為滿足大連石化公司630停工退出過程,儲運一車間、儲運二車間部分儲罐蒸汽蒸煮時的含烴蒸汽,油品裝卸車過程產生的的含烴氣體,以及各裝置臨時需要現場VOCs和異味收集處置、合規管控需要,使用移動式VOCs治理運維設施(同時使用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數量預計可達3套)進行廢氣處理,使用時間累計約150-160天,按實際運行天數結算,未使用不予結算,具體范圍見附件1。
2.5主要技術要求或技術方案
2.5.1.投標人須承諾如中標:
(1)根據招標方要求,針對需移動式VOCs治理位置提供詳細處理方案(包括詳細工藝原理、流程說明,設施與管線連接圖,安全聯鎖,設施運行參數,控制邏輯說明,安全注意事項、應急管控措施),并且包含但不限于廢氣收集、三廢排放、達到效果等,對方案的安全性、有效性負責(并在合同履約過程嚴格執行),在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中體現。
(2)中標人需與招標方技術部門簽訂技術協議,中標人每次移動式VOCs治理作業前,與招標方安全部門簽訂HSE作業計劃書。
(3)在合同數量內,接到招標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并在合同履約過程嚴格執行)。
(4)根據招標方要求,中標人負責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的安裝、運行、拆除,包括與招標方相關設備(如儲罐通氣口法蘭、人孔等)連接和拆除,提供臨時接頭、管線及附件、配電柜、臨時電纜、各種吸附劑和添加劑等附件。中標人在招標方現場的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作業,接受招標方的審核、監督管理。
(5)在施工作業前,要提供移動式VOCs治理期間的排污方案給招標方。排污方案包括:“三廢”排放的數量,主要有害成分,排放方式,報給招標方屬地單位,安全環保部和生產運行部。
(6)中標人的設備必須符合招標方的安全要求(如設備防爆等級等)。
(7)中標人的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作業時間控制在招標方要求的時間內,不得由于中標人自身任何原因耽誤移動式VOCs治理時間,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運維期間由招標方負責驗收。
(8)中標人不能動用招標方設備,所有過程要請示招標方同意,以免出現意外事故,并遵守招標方的廠規廠紀。中標人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招標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招標方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9)中標人必須遵守招標方的人員進廠相關管理規定,中標人在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作業期間,造成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中標人承擔;如在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作業期間給招標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全部由中標人承擔。
(10)中標人對自己的全部設備及人員進行保險,且投保范圍涵蓋中標人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人員,以及在移動式VOCs治理作業期間的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如發生設備損壞、人身傷亡等事故(招標方問題除外),由中標人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招標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作業期間中標人按照國家標準和現場安全防護等級要求準備勞保著裝,為現場每位員工配備經過中標人第三方安全監督認可的,經權威單位鑒定的**有害氣體檢測儀器(要具備硫化氫、氫氣、可燃氣體檢測功能)。
(12)中標人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接受招標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13)中標人在履行技術服務的過程中,不得批準、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中標人違反此規定,賠償全部損失。
(14)按照招標方現場6s要求保持服務區域現場干凈整潔,撬塊附屬的設備設施、臨時管線等按照招標方要求擺放整齊。
2.5.2.服務期間技術保證要求
(1)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采用的技術成熟、可靠,不會對招標方的儲罐、設備造成超溫、超壓(含負壓)等損害。
(2)中標人保證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運行過程中對安全和環保無不利影響,不使用可能產生靜電的塑性臨時管線,連接、運行、拆卸臨時管線和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時不因為靜電導致火災爆炸危害,不使用可能產生明火的RTO或RCO等技術處置有機廢氣。
(3)中標人保證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運行過程中,不因為廢氣VOCs吸附劑的溫升產生安全爆炸風險,吸附劑的運行最高溫度不允許超過40℃。
(4)中標人保證泵類設備滿足API610和API682標準,且軸封采用機械密封。風機滿足API673標準,風機必須采用防火花材質設計,軸封采用氮氣+碳環結構。現場設備安裝必須基礎穩固,與轉動設備的連接必須使用法蘭連接,嚴禁使用螺紋連接。
(5)中標人保證移動式VOCs治理期間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異味影響,不產生二次污染,同時現場不得出現任何異味,不產生含硫化氫及氨等有害物質,必須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一是中標人的移動式VOCs治理撬裝設備要全過程密閉處置,現場不得出現環保污染和異味問題;
二是中標人的移動式VOCs治理撬裝設備的廢氣處置能力必須匹配實際廢氣產生量,原則上不小于500Nm3/h,不因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產生現場污染,但也不能出現處置能力過大導致設備抽負壓問題。
三是中標人移動式VOCs治理撬裝設備廢氣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標不得超過《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中,廢水處理有機廢氣收集處理標準(5.1.2條):苯≤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非甲烷總烴≤120mg/m3;
四是中標人的移動式VOCs治理撬裝設備周邊范圍內的異味排放要滿足臭氣濃度(無量綱)≯800,以及NMHC≯30mg/m3的要求;
注:周邊范圍指撬裝設備外一米,距離地面1.5米以上,任意一點檢測。
五是移動式VOCs治理期間產生的廢油由中標人收集后,交給招標方處理。
六是移動式VOCs治理期間產生的廢水對污水處理場不得造成沖擊,不含其它對污水處理系統造成沖擊的物質和超過許可排放標準的其它污染物,不造成二次污染,不損害活性菌。處理后的廢液指標要求如下:COD<800mg/l;硫化物<20mg/l;氯離子<1000mg/l;揮發酚<50mg/l;石油類<100mg/l;pH值:6~9;氨氮<50mg/l;懸浮物<300mg/l;水溫<40℃。
若產生的廢水指標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則進行不合格評審后確定廢水去向。
2.5.3.中標人須做出承諾:移動式VOCs治理的效果評定中考核指標以招標方檢測、出具的數據為準,以此數據判定該產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約過程嚴格執行)。
2.5.4.中標人須做出承諾:在移動式VOCs治理的效果評定中,積極配合招標方對考核指標的檢測,執行檢測頻次至少不低于每24小時1次的要求。
2.5.5.中標人須做出承諾:中標人移動式VOCs治理期間未達到服務期間技術保證要求時,除招標方不付該套次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的服務費外,設施運行期間對招標方安全環保產生的不利影響,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生產時,中標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進行賠償。
2.6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3.2投標人需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或者提供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相關規章制度等。
3.32021年1月1日至招標發出之日,具有不少于3項石油煉化成套裝置日常或檢修期間,處理油氣回收或油品儲罐蒸煮等移動式VOCs治理合同,其中至少包含1項酮苯溶劑(甲苯-甲乙酮)或輕石腦油或汽油裝車的VOCs治理成功業績,要求單項合同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VOCs治理設施成功業績是指滿足排放口取樣監測:非甲烷總烴≤120mg/m3,或VOCs治理設施進出口檢測:非甲烷總烴去除效率≥97%。
資料提供形式: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承載服務內容頁、檢測指標、簽章頁)及結算發票原件的復印件(對應結算的發票金額可與合同金額不一致)及使用報告(VOCs治理設施至少包含使用單位的檢測結果,負責人的簽字和蓋章頁、現有效電話聯系方式,不包括試用業績),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業績為無效業績。
3.4中標人為滿足此項目需要,派駐現場總人員數量不得少于30人(含6名技術人員,包括2名項目經理和至少4名專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每套移動式VOCs治理設施運行期間操作技術人員必須固定,且每套設施在安裝和拆卸期間現場操作人員不得少于6人(至少1名專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每套設施正常運行期間操作技術人員至少一人負責現場監控和24小時連續運維(可倒班),留守人員必須獨立掌握設施運行調整、故障處置及應急處理,必須實時掌握現場設施的運行狀態,隨時向招標方以及招標方的第三方安全監督單位的現場監督檢查人員解釋清楚安全注意事項和設備運行原理等信息。
資料提供形式:人員清單及符合此要求的承諾書。
3.5承諾安排至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均從事移動式VOCs治理運維服務一年及以上,并為本單位正式員工。資料提供形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諾書,人員與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勞動合同主要頁和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證明。
3.6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需至少滿足,2021年1月1日至招標發出之日,不少于2項移動式VOCs治理的管理業績。
資料提供形式:提供帶有項目經理姓名的合同掃描件,若合同中不能體現相關人員信息的,需提供使用單位證明或投標方內部任命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請于2025年09月15日18時至2025年09月22日24時,……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按標段售價為每個標段200元人民幣,請有意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確認自身資格條件是否滿足要求,售后不退,應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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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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